多元進用新氣象

  為積極推動法官來源多元化,並廣納具備實務經驗的人才加入司法行列,司法院近日於南地方法院舉辦「律師轉任法官」說明會。面對近年法官離退趨勢及艱困的司法環境,司法院人事處蔡如琪處長強調,透過律師轉任,能為法院注入更多元的社會觀察與實務視野。本次說明會特別邀請法官學院秘書長及兩位剛完成轉任訓練的法官,針對長達75的培訓挑戰、職轉換的心理準備,以及申報書狀的技術細節,進行了深入淺出的分享。

策略轉向:多元進用提升司法深度

  蔡如琪處長在開場致詞中指出,司法環境正面臨退休潮與案件量增長的雙重考驗。除了傳統的考試分發,司法院這幾年積極推動「多元進用」,希望具備實務閱歷的律師能轉換跑道。

  南地方法院陳連發院長則從法律人的理想出發,認為律師專注於為當事人爭取權利,而法官則須綜正反兩面、斷平曲直。他形容這是一條「殊途同歸」的路,律師若能將「在野」的生命力帶入「在朝」的審判系統,將能實現更高層次的人生理想與公共服務。

嚴謹培訓:75「法官養成」之路

  對於律師最關心的受訓流程,法官學院主任秘書汪怡君法官提供了詳細的規劃藍圖。轉任法官需經過總長75的研習,這是一場高強度的職能重塑:

1.第一階段:基礎訓練(15)於法官學院進行法律實務、書類寫作及審判方法論的強化。學員需在密集課程中掌握訴訟指揮形成心證的過程。

2.第二階段:法院實習(55)這是核心階段,學員會被分配至各地院。內容涵蓋民事(23)、刑事(23,含偵查實習)、家事與少年(6)及行政訴訟(1)。

3.第三階段:結訓驗收(5)回到學院進行期末測驗、擬判測驗及口試,並進行最終的分發流程。

  汪主秘提到,學院提供完善的住宿與圖書資源,並有導師制度全程輔導,目標是讓具備律師背景的學員能「無縫接軌」成為即戰力。

前輩經驗談:轉任前的「三道門檻」

  去年分發至南地方法院的劉佳龍法官,分享了他在轉任過程中的現實考量,提醒有意轉任的道長們需注意以下三點:

* 家庭溝通與分發地點:最終分發的地點具不確定性,可能跨越南北。劉法官提醒,對於有家眷的律師,需提早規劃生活重心的遷移,並取得家人的充分支持。

* 財務規劃:培訓期間薪資較律師收入大幅縮減,且正式領取法官薪資需等到一年半後。若有房貸或其他財務負擔,必須做好現金流規劃。

* 子女教育與就學規劃:若家中有學齡兒童,必須慎重考慮分發後孩子的就學安置問題。劉法官分享,家庭後勤的支援是維持穩定工作、正確思考案件的重要基礎。

申請實戰:書狀挑選與口試攻防

  另一位律師年資逾20年後轉任的蔡岳洲法官,則分享了申請階段的「技術性攻略」。他建議道長們在準備階段應注意:

1.甄選類別的差異

* 律師執業滿3年:需參加公開甄試(含筆試),派任後為「候補法官」,通常需與資深法官合議審理。

* 律師執業滿6年:可申請自行轉任(免筆試),通過書審與口試後,派任即為「試署法官」,能獨立辦案。

2.書狀挑選的「揚長避短」

  申請時需提交20至40份不等的書狀。法官提醒,書狀不求宏篇巨帙」,應選擇10至15頁、爭點明確、能展現事實敘述與法律適用之優質書狀。他特別警示:「若某領域不擅長(如行政訴訟),不要為了證明自己全才而硬塞不成熟的書狀,否則口試時會成為被追問的弱點」。

3.自傳與口試心理建設

  口試第一題往往是「為什麼要轉任法官?」。法官建議應將自傳與轉任動機結合,誠實反映職規劃。口試時需面對一整排委員,建議對著鏡子練習語速,並確保自我介紹精控制在3分鐘內。

結語:為法律職注入溫暖與勇氣

  本會曾怡靜理事長在結語中感性表示,雖然律師面臨市場飽和的壓力,但轉任法官並非「避風港」,而是一個需要「胸懷志業」的挑戰。她深信,曾有律師或法官助理經驗的法官加入,能為司法體系注入更多溫暖、高度與勇氣。司法院誠摯邀請對審判工作有理想、有熱忱的律師道長,勇敢跨出這一步,將豐富的在野經驗轉化為守護公平正義的力量。(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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